本文主要给给大家介绍下对于辐射防护的要求,以及辐射防护需要遵循的原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文章导读:
我国现行辐射防护基本标准
一切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应本着“可合理达到尽量低”的原则,努力减少其电磁辐射污染水平。
涉及公众电离辐射防护安全的现行标准为2002年10月8日发布、2003年4月1日实施的《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我国放射防护新基本标准GB 18871-2002以ICRP第60号出版物为主要依据, 结合我国实际等效采用IBSS, 并吸纳ICRP和IAEA有关新出版物原则, 与国际放射防护领域新进展接轨。
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建议的安全辐射剂量限值:非职业性人员也就是普通大众:年有效剂量限值为1mSv。
我国实施的《电磁辐射与防护》(GB8702-1988)标准:功率密度:40uw/ c㎡,而国际非电离辐射委员会为900uw/ c㎡,比我国要宽松25倍,由此可见我国基站的电磁辐射标准远低于国际标准。
辐射防护中最重要的要求是什么
辐射防护中最重要的要求就是减少。辐射的渗漏核泄漏问题,然后防护的比例一定要达到99%以上。
剂量限制(Dosimetry):任何时候都应将受照剂量限制在可合理做到的最低水平。这是辐射防护的首要原则,它要求我们尽可能减少受辐射的风险,同时也要考虑到其他可能的风险。
比如,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防护服、手套和面罩等,可以有效降低身体暴露在辐射源附近的风险。另外,定期进行辐射监测和检测也是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健康的重要手段。
辐射防护三要素是距离、时间和屏蔽。距离防护。
辐射防护的基本原则包括:辐射实践正当化、辐射防护最优化、个人剂量当量限值。辐射防护是原子能科学技术的一个重要分支,它研究的是人类免受或少受电离辐射危害的一门综合性边缘学科。
辐射防护的一个重要原则,必须将其贯彻到伴有辐射照射的实践的全过程中去。通过选择最佳的防护水平和最优的防护方案来达到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利益的目标。个人剂量限制:用剂量限值对个人所受的照射加以限制。
主要辐射防护措施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用以下措施: 避免和减少辐射照射:在可能的情况下,避免进入辐射区域,或者减少在辐射区域的逗留时间。 增强防护屏障:配置不同材质和厚度的防护屏障,可以有效地阻挡辐射的穿透。
(3)利用屏蔽物质防护。射线在通过物质时,能量会减 少,所以在放射源与人体之间加装屏蔽物能起到防护作用。 铅的屏蔽作用最好,水、铁、水泥、砖、石头等也较常用。
缩短接触污染物的时间;防止表面受污染;防止吸入带有放射性物质的空气;以及防止进食受放射性物质污染的食物及饮用受污染的食水。
)净化,尽量减小空气、液体、固体表面的放射性污染水平(如:吸附、过滤、除尘)、4)稀释(利用洁净的水、空气使,放射性活度降低。这最典型的便是核废物的后处理。一般说辐射防护都是指外照射防护。
距离防护 如果把辐射源看成点源,受照剂量与离放射源的距离平方成反比,所以增 加与放射源的距离是非常有效的防护措施。
关于对于辐射防护的要求和辐射防护需要遵循的原则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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