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给给大家介绍下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安全基本标准,以及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安全基本标准的实施承担主要责任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文章导读: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不适用于
以上标准比欧美各工业化国家所制定的标准要更加严格,按照上述标准,目前移动通信所用900MHz频率带宽,其电场强度只要小于每米12伏或功率密度每平方厘米小于40微瓦就符合安全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实践和干预中人员所受电离辐射照射的防护和实践中源的安全。本标准不适用于非电离辐射(如微波、紫外线、可见光及红外辐射等)对人员可能造成的危害的防护。
GB 4792-1984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被《GB 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替代。
(三)Ⅲ类放射源为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就可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接触几天至几周也可致人死亡;(四)Ⅳ类放射源为低危险源。
另据了解,国家出台的《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是根据联合国原子辐射效应科学委员会等6个权威国际组织的标准而制定的,即使在世界范围内都是较为严格的标准。
依据标准:GB 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1、另外,这些电离辐射源一般都具有很强的穿透性。比如高能量的电子、中子、伽马射线等很轻易穿透衣服进入人体内部组织。因此,没有系统科学的辐射防护知识,很容易对人体造成伤害。阿尔法射线、贝塔射线、伽马射线的穿透特性。
2、关于电离辐射,联合国原子辐射效应科学委员会的报告指出天然本底辐射每年对个人的平均辐射剂量约为4mSv/年。
3、涉及公众电离辐射防护安全的现行标准为2002年10月8日发布、2003年4月1日实施的《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4、我国现行辐射防护基本标准主要包括《辐射防护法》和相关技术标准,旨在保障公众和从业人员免受辐射伤害。标准规定了辐射源的分类、监测与评价、防护措施等内容。我国现行辐射防护基本标准主要包括《辐射防护法》和相关技术标准。
操作人员辐射防护制度
1、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并告知病人和相关人员辐射的危害性,使用场所张贴醒目的辐射有害健康的标识。制定放射安全应急预案,每年评估检查,不断完善。发生事故后应及时上报。
2、为了减少工作人员受照射的剂量,应缩短工作时间,禁止在有射线辐射的场所作不必要的停留。
3、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用以下措施: 避免和减少辐射照射:在可能的情况下,避免进入辐射区域,或者减少在辐射区域的逗留时间。 增强防护屏障:配置不同材质和厚度的防护屏障,可以有效地阻挡辐射的穿透。
关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安全基本标准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安全基本标准的实施承担主要责任的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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